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日期:2014/10/29 22:54:25 分类:规章制度 来源:本站 文档号:13809-2014-01-01-0001

院教发(2006)20号


一、总则


实习实训是职业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实现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办学方针,培养技能型、实用型人才的关键举措。实习实训对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精神、团队协作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以及对学生专业技能的提高、职业素质的养成和社会责任的认识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管理,保证实习实训教学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我校按计划安排的各种实习实训,是各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的教学环节,也是加强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教学形式。抓好实习实训工作有利于学生对“三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也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培养和个性发展。全校各部门都要围绕人才培养这个中心,高度重视实习实训教学,全力支持与配合,保证实习实训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努力提高实习实训教学质量。

  2.本办法的“实习实训”是指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参观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二、实习实训目的

  3.通过实习实训,使学生对所学专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与地位有更全面的了解,以激发学生热爱专业、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知识,掌握专业所需的基本技能;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了解与专业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

  4.通过实习实训,学习基层劳动者的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优秀品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锻炼学生的管理组织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对社会的适应性。

  三、实习实训工作要求

  5.实习实训工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总结,使整个实习实训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6.实习实训工作应该按照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的内容进行,没有实习实训计划或缺少实习实训大纲的不能进行实习实训工作。

  7.为保证实习实训质量,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不具备以上条件的教师不能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可在具备条件的实习实训教师的指导下,协助担任实习实训指导。

  8.在保证实习实训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在本校实践教学基地或选择离学校较近的地点进行实习实训。

  9.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实习实训工作,无论是大队伍还是小分队都必须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到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实习实训质量。

  10.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法令,及实习实训单位安全、保密、劳动纪律等有关制度。

  四、实习实训工作组织与领导

  11.全校各类实习实训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根据实习实训性质、内容、时间和地点,由相关职能处、系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按照教学要求组织实施。

  (1)教务处——协助教学系完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负责审核实习实训计划,并对实习实训及考核过程进行监控和协调。

  1)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和学历计划编排实习手段,下达实习实训任务;负责审核各系实习实训大纲;

  2)审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资格、人数和实习实训带队负责人资格;

  3)制定有关实习实训的指导性文件;研究、处理实习实训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实习实训情况和工作总结;

  4)检查实习实训质量,组织评估,进行经验交流。


(2)财务处、后勤处——实习实训经费预算、划拨及后勤保障。

  1)编制实习实训经费预算,负责实习实训经费的分配;

  2)根据教务处审核的实习实训工作计划,负责实习实训用品的采购、保障和发放;

  3)根据教务处审核的实习实训工作计划,负责交通车辆、医务人员等的调派。

  (3)教学系——拟订实习实训大纲及计划﹙包括实习专业、地点、时间、人数、内容、实习实训单位等﹚并负责具体实施。

  1)落实实习实训基地

  ①选择实习实训地点,以能基本满足教学要求和就近为原则。实习实训单位应选择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较高、技术力量较强、生产任务较饱满的企、事业单位。以社会调查为主的实习实训可选择有代表性的农村、城市为实习实训地点。各系(及教学单位)在确定实习实训地点和单位时,应事先进行认真的调查和论证。

  ②搞好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做好规划,逐步建立和巩固长期、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主动与接受我校实习实训生的单位保持联系,开展协作。在可能的条件下,学校可与实习实训单位签订中长期协作合同。

  2)系主任:全面负责本系的实习实训工作的领导

  ①审核有关教研室拟订的教学大纲、实习工作计划、实习队指导教师、实习队长名单,并按时上报教务处。

  ②制定本系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布置和指导本系实习工作(包括实习前对学生的动员等),做好实习过程中的工作检查,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③检查实习质量,每次实习实训完成后,或期末,或年底要进行一次实习工作总结。

  3)教研室主任:全面负责本专业的实习实训工作的组织

  ①组织拟订实习实训大纲、编写实习实训教材(或实习实训指导书)。实习实训大纲内容包括:实习实训的目的和任务、实习实训内容和教学要求、实习实训程序和时间分配、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工作要求、实习实训成绩考核评定办法等。

  ②组织落实实习实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实习实训工作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实习实训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做好实习实训工作总结。

  ③遴选实习指导教师,推荐实习实训队长。

  4)实习队长:全面负责本次实习工作的实施

  ①根据实习实训大纲的要求,制定实习实训工作计划。

  ②做好与实习实训接收单位的工作联系,全面负责实习实训期间师生的政治思想、实习实训教学、生活和安全工作,做好实习实训指导,保证实习实训工作正常进行。负责本次实习实训任务的经费使用与管理。

  ③负责实习实训工作总结,做好实习实训成绩考核评定管理。

  5)指导教师:负责所担任实习实训班(或小组)实习实训任务的实施工作

  ①贯彻和讲授实习实训大纲内容和要求,按实习实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实习实训项目,完成各项实习实训教学任务。

  ②负责检查、答疑、批改实习实训报告(或作业),严格考核,按有关实习实训成绩考核评定办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成绩。

  ③言传身教,严格考勤,做到既教书又育人,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实习实训质量。

  五、实习实训准备工作

  12.了解并熟悉实习实训单位的人员、设备、生产等情况,检查和落实实习实训单位接纳实习实训生的后勤准备工作。落实经费、劳保用品、交通、安全等问题。

  (1)对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动员,使学生明确实习实训目的、内容、要求等。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有关文件,宣布实习实训纪律等。

  六、实习实训总结工作

  13.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习实训日记、作业和实习实训报告,以及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的政治表现、遵守纪律情况和劳动态度等,对学生进行实习实训考核,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综合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必要时进行口试和笔试。

  14.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在每次实习实训结束后及时写出实习实训情况总结,交本系(或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各系(及教学单位)应在当年度实习实训全部结束后写出本系(及教学单位)实习实训情况年度总结交教务处备案。各系(及教学单位)应及时总结实习实训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七、实习实训学生的职责

  15.根据实习实训大纲和实习实训计划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圆满完成规定的实习实训任务。实习实训中要做到勤观察、勤思考、勤动手、勤记录,认真完成实习实训作业和实习实训报告。

  16.服从实习实训队的统一安排和统一指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学校和实习实训单位的规章制度、文化风俗,维护学校荣誉和自身形象。

  17.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增强群众观点、劳动观点;尊重师长,同学之间互助友爱;加强思想政治修养。

  18.爱护国家和学校财产,做好实习实训期间的安全工作。

  八、实习实训成绩考核与评定

  19.指导教师应按照实习实训大纲的要求,根据学生对实习实训内容和实践技能的掌握程度,实习实训日记、作业、实习实训报告的完成情况等,考核评定学生实习实训成绩。实习实训成绩采取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各系应制定各种不同场合的实习实训的成绩评定标准。

  20.成绩评定时可参考学生平时的实习实训态度、思想表现及纪律情况等。

  21.实习实训成绩不及格者必须补做,补做实习实训所需费用由学生自理。实习实训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入高一层次的实习实训。

  九、附则

  2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教务处负责解释。


                                   200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