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收费管理规定

日期:2021/9/20 10:25:48 分类: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来源:本站 文档号:13809-2014-01-01-0001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我校收费作如下规定:

一、合理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合理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三类。其中学费:收取对象为本专科(高职)生、成人教育本专科(高职)生和

自考助学班学习的学生。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执行。住宿费:收取对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且提供了住宿的学生。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住宿费标准按《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执行。代收费指课本费。学校每学年向学生代收课本费。课本费代收坚持非营利原则,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招生简章、学校新老校区橱窗和学校网站主页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提前60天向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不经有权机关批准不得向学生及其家长收费,也不得有其他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行为。

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收取学费,并采取包括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保证他们不

因经济原因而辍学。

四、学校费用由财务部门统一收取,收费后要开具发票。

五、学校收费必须接受监督,收费事中、事后监督到位。

成立以纪委书记刘孟初为组长,工会主席谢自强为副组长,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职工代表为成员的收费监督小组,监督学校按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维护收费秩

序,保障学校、学生家长双方合法权益。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