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同德职业学院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4/11/6 11:40:26 分类: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 来源:本站 文档号:13809-2014-01-01-0001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我院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我院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学科研水平,规范人才引进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才引进原则

(一)人才引进应以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为依据,遵循“按需引进,引用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引进人才必须全面考核,保证质量;

(二)人才引进既要注重学历和职称,又要注重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有利于“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三)人才引进既要注重学历和年龄的层次结构,又要考虑人才的学缘结构,有利于学术梯队形成和学术交流与学科融合。

二、人才引进对象

主要引进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博士、硕士、部分紧缺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在学科或学术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和专业实践能力很强的特殊人才,作为学院的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和客座教授。

三、人才引进范围

面向省内外的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应届毕业生和有较大影响以及专业实践能力很强的特殊人才。

四、人才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经验,学术研究水平较高,能起到学科带头人的重要作用,有较大影响和专业实践能力很强的特殊人才可不受学历、学位和职称限制;

(三)年龄要求。正高职称和著名专家65周岁及以下,副高职称(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博士63周岁以下,硕士和其他6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科研任务;

(五)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引进:

1、高等院校优秀骨干教师及优秀学科带头人;

2、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

3、承担过国家课题或取得优秀科研成果奖者;

4、新开设专业的紧缺人才;

5、企业技术骨干和有较大影响的特殊人才。

五、人才引进程序

根据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人事处考察、院长决定录用并签定协议等程序进行。

六、人才引进待遇

(一)教授和博士年薪6-10万元,具体工资待遇面议。由学院免费提供住房一套(2室1厅),工作10年后即予赠送。

(二)副教授年薪6-8万元,具体工资待遇面议。由学院免费提供住房。

(三)硕士年薪4万元以上,由学院免费提供住房。

(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资待遇,根据具体情况面议。

(五)兼职教师年薪2万元、客座教授年薪3000元或根据具体情况面议。

(六)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和学院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兼职教师和客座教授除外)。

(七)学院尽量为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配偶就业提供服务。

七、教育管理

(一)引进的人才按学院教职工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二)引进的人才按学院有关规定,可参与相关教育培训和进修,申请相关学历、学位教育,申报相关职称的评定。

(三)引进的人才应遵守学院教师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参与教研室教研活动、编写教材、申报课题、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在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辅导、考试等环节接受教学管理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八、考核办法

(一)专任教师考核

1、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年教学周按36周,每周按12课时计算;

2、月薪制教师月基本工资为800元,年薪制教师月基本工资以800元为基数,按比例递增;

3、未完成12课时/周教学工作量,按其课时津贴额计算,扣减课时津贴(如特殊情况,经系和人事处批准不满足其教学工作量的,暂不扣减),系部安排的教学任务,超过12课时/周不足14课时/周者,必须按系部安排的任务完成,每周超过14课时以上部分,按其课时津贴额计算,增加其课时津贴,见《专任教师教学津贴考核表》;

4、科研工作量的考核,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考核合格,否则年内扣除1000元的教学津贴:

(1)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的署名有湖南同德职业学院的科研论文1篇;

(2)成功申请立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系部其他教师成功申请立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3)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科研成果奖励的;

(4)获得省及以上专项发明的;

(5)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提交一份系部和教务、科技部门认可的学科建设报告;

(6)每学期为学生作一次较高水平的学术报告。

5、教师出现教学事故或达不到教学要求的,按教务处有关规定考核办理。

6、工资与招生工作任务挂钩,其考核办法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兼职教师考核

1、兼职教师工资按签约金额每年分二次发放;

2、年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署名湖南同德职业学院的科研论文1篇,或成功申请立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系部其他教师成功申请立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科研成果奖励的前三名;未完成的扣工资2000元;

3、年内提交一份有较高质量的学科建设报告,未完成的扣工资500元;

4、年内至少指导一名本专业青年教师(系部具体安排),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未完成的扣工资500元;

5、每学期至少为学生或专业教师作三次较高水平的学术报告或每学期至少有24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未完成的每次(项)扣工资1000元。

(三)客座教师考核

1、客座教授每年一次性按签约金额发给其工资;

2、年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署名湖南同德职业学院科研论文1篇或成功申请立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系部其他教师成功申请立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科研成果奖励的前三名,或每学期至少指导一名本专业青年教师,提高其教学科研能力,未完成的扣工资1000元;

3、年内至少为学生作一次学术报告,未完成的扣工资1000元。

(四)考核程序

1、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次进行考核;

2、个人填表并提出申请(表格由人事处统一制定);

3、系部根据本人申请和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签定考核意见;

4、由教务处、科研处分别进行审核;

5、报人事处汇总复核;

6、送院领导研究审批;

7、由人事处执行。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