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办学层次,理顺管理关系,强化管理职能,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学院处级机构和科级岗位设置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机关处室
院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计财处、资产处、后勤处、保卫处
二、教学教辅单位
农林工程系、机械与电气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公共管理系、艺术设计系、计算机系、外国语系、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
三、科级岗位设置
1.院办公室:设综合科、文秘科
2.教务处:设教务科、学籍管理科、教材科、教研科、实训中心
3.人事处:设人事科、劳动师资科、医务室
4.学生工作处:设学生科、宿管科、团委、资助中心、心理咨询室
5.招生就业处:设招生科、就业科、信息科、校友办
6.计财处:设计划管理科、财务管理科
7.资产处:设资产管理科
8.后勤处:设物业管理科、修缮科、基建科、膳食科
9.保卫处:设保卫科
10.继续教育学院:设办公室、成人学历教育部、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11.图书馆:设办公室、系统建设部、资源建设部、流通部、阅览室
12、各系:设系教务干事、学生干事(含招生就业)岗位。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